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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環境部發布六項O環保標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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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,保護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,生態環境部近日批準并發布6項O環境保護標準。 此次發布的6項標準分別為《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》(HJ 1019-2019)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石油烴(C6-C9)的測定 吹掃捕集/氣相色譜法》(HJ 1020-2019)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石油烴(C10-C40)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 1021-2019)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苯氧羧酸類農藥的測定 O液相色譜法》(HJ 1022-2019)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有機磷類和擬除蟲菊酯類等47種農藥的測定 氣相色譜-質譜法》(HJ 1023-2019)、《土壤和沉積物 銅、鋅、鉛、鎳、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491-2019)。 6項標準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,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查詢。自上述標準實施之日起,《土壤 總鉻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HJ 491-2009)廢止;《土壤質量 銅、鋅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GB/T 17138-1997)和《土壤質量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》(GB/T17139-1997)在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(控制)標準實施中停止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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